小说简介
小说叫做《我撞柱三次后,太子悔疯了》,是作者奔富的小说,主角为惊蛰太子。本书精彩片段:太子养了我十年,每夜我值守时他都留一盏灯,在我换岗时递来温热的参汤。初次杀人后噩梦惊醒,他破例允许我睡在外间榻上,隔着屏风低声说:“惊蛰,孤在。”我溺毙在这份越界的关心里,仗着主仆名分,十九岁那晚趁他庆功酒醉,偷吻了他沾着酒液的唇。那夜,他几乎将我揉碎在东宫的书案上,朱笔滚落,批红的墨染透了我夜行衣的袖口。可五更时分,他却以“惑主乱心、暗卫失格”的罪名,亲手挑断我右手筋脉,将我发配边疆充作军妓。他...
精彩内容
太子养了我十年,每夜我值守时他都留一盏灯,在我换岗时递来温热的参汤。
初次**后噩梦惊醒,他破例允许我睡在外间榻上,隔着屏风低声说:“惊蛰,孤在。”
我溺毙在这份越界的关心里,仗着主仆名分,十九岁那晚趁他庆功酒醉,偷吻了他沾着酒液的唇。
那夜,他几乎将我揉碎在东宫的书案上,朱笔滚落,批红的墨染透了我夜行衣的袖口。
可五更时分,他却以“惑主乱心、暗卫失格”的罪名,亲手挑断我右手筋脉,将我发配边疆充作**。
他知道我最怕当众受辱。
因为我娘就是被敌军当众**后自尽的。
知道我最重忠义。
因为他新得的谋士早已在军中散布,说我以色侍人,早就是太子的榻上玩物。
可他还是这么做了。
因为要给他那位怀了龙嗣的民女,一个干干净净的太子妃之位。
军营的医官验完我残废的右手,在我额头烙下“*”字。
烙印那日,他在辕门外朝我伸手:
“知道痛了?认错,孤带你回京。”
我挥开他戴着玉扳指的手,转身走向那片肮脏的营帐。
我确实痛得浑身发抖。
当那道冰冷的声音响起,说能回到过去,拦住娘亲走向敌营的脚步时。
我立刻咬破嘴唇:“我答应。”
......
走进营帐第一眼,我就看见了太子的手谕。
“赐民女苏氏良娣之位”的朱批悬在将领案头,下方一行小字:
太子仁厚,子嗣为重